9月2日起报名!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来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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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前先认真阅读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二)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通过笔试、面试和认定等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 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
二、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按相关流程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普通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5日(17时报名截止);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7日(17时审核截止);
(三)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24时交费截止);
(四)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
(五)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12月9日。
五、考试科目安排
(一)各学段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
(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七)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文件精神,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六、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 edu.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由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3个步骤组成,报名流程图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5日(17时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按照提示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若在审核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认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选用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PS)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或增减考试科目。
4.考区选择: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37个考区和1个高校考点,每个考区(考点)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考点)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考点),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考点)报考。各考区(考点)的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至9月7日(17时审核截止)。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9月2日至9月8日(24时交费截止)。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提示及时完成网上交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科。请考生在9月8日24时前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参加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考生再次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无误,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期间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二)证件要求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附件4)、“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九、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1年12月9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复核申请表(附件5)。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成绩复核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复核结果无异议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更正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十、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的精神,考生须做好考试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及相关工作。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健康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应从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
(二)申领健康码
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相关机构将在考前14天和考前3天监测健康码状态。考生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健康码”,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
(三)填写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科考试入场时均须上交。
(四)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2.考试结束后,考生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3.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cqksy.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一、其他说明
(一)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由于疫情原因,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即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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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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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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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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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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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重庆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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